中國法規對化妝品的定義_上海大尊貿易原創

什麼是化妝品?


依據中國《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》將化妝品功能界定為“達到清潔、消除不良氣味、護膚、美容和修飾目的”具體如下:

清潔作用:對皮膚、毛髮、指甲、口唇等部位的污垢、彩妝進行清潔,如潔面霜、沐浴液、洗髮香波、睫毛膏卸妝液等。
消除不良氣味:通過抑汗或掩蓋方法,達到減輕和消除體臭的作用,如抑汗劑、祛臭劑等。
護膚、護髮作用:保護皮膚,使皮膚滋潤、光滑和富有彈性,以抵禦寒風、烈日和紫外線等的損害,達到保持皮膚水分、延緩皮膚衰老的目的;保護毛髮,使毛髮柔順,達到防止毛髮枯斷的目的。如潤膚霜、防曬霜、潤髮油、護髮素等。
美容和修飾作用:對皮膚、毛髮、指甲、口唇等進行美化和修飾,達到美化容顏、賦予人體香氣的目的,如香粉、胭脂、唇膏、髮膠、染髮劑、燙髮劑和香水等。 ,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:

產品的使用方法 應是塗擦、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,如揉、抹、敷等,而以口服、注射等方式達到美容目的的產品不屬化妝品範疇。
產品施於人體的部位 應是人體表面任何部位,如皮膚、毛髮、指甲、口唇等,而牙齒、口腔黏膜等不在此範疇。
產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 應是以清潔、消除不良氣味、護膚、美容和修飾為目的,不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能,這也是化妝品與藥品的本質區別。

目前,中國法規定義的化妝品不包括牙膏和其他與口腔黏膜接觸的產品。